上月,江北区法院一连判决了两起盗取同事信用卡案,两男子共盗取2.2万元,均被判刑。
曾某是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大厦某公司员工。去年7月17日下午,他在办公室发现同事许某的挂号信,撕开一看,是招商银行寄给许某的信用卡。他取出信用卡,静静拿到柜员机上去取钱,没有成功。于是,他骗取了许某的身份证号码和申请此卡时用的电话号码,将卡激活。当月21日,他通过POS机套取现金2万元。4天后,他被公安机关捉获。
上月中旬,法院判处曾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当月,该法院还判决了另一起类似案件:去年7月11日,江北区北滨路某酒店保安胡某,发现招商银行寄给同事张某的挂号信,遂拿走信取出信用卡,还冒充人事部工作人员给张某打电话,获取了张某的家庭电话和出生日期,随即电话激活该卡。第二天下午,他从卡上透支20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。法院判决胡某拘役4个月,并处罚金4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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